摘要

针对江歌案民事一审判决,根据被告刘鑫在江歌遇害事件过程中的行为表现,通过对侵权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要件和法律依据的深入解析,在法教义学视阈下,很难根据现有的侵权责任法体系追究刘鑫的生命权侵权责任。而通过对法律价值与社会正义价值、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法官立场与道德命题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基本认识:真正能够支撑起江歌案民事一审判决的规范基础,只能是“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于是,问题就被带入了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轨道,通过法律原则指引判决方向并规训规则的具体适用,运用法律解释对法律规则“空缺结构”予以价值补充,经由“转介条款”合法导入道德规范或“社会命题”,借助核心价值观与道德话语强化裁判说理的社会效果,对江歌案民事审依然能够作出合理的判决结论,并经得起专业的批判和社会的审视。江歌案的判决从正反两面揭示出,司法审判既是一个法律价值得以实现的生动实践过程,又是一场司法正义藉以达成的科学方法演练场域,价值与方法、形式与实质,构成了通向最佳解释的法律实践的一体两面。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