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近些年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投资风险也有所增加,主要包括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两大类。农村公共产品投资风险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防范,就会影响公产品投资效果与效率,因此,金融机构则应该加强风险控制,还应该进一步优化公共产品的供给环境。为了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够满足农村发展需要,就应该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进行明确定位,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其他金融投入为有益补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市场化,并建立政府金融政策框架,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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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