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乡村旅游地多元主体治理演化理论框架,以青龙满族自治县为案例地,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析相应时期的治理环境、治理主体、治理客体,发现在乡村旅游地演变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经历了单一主体主导、多元主体合作、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过程。对现行协同治理机制进行了分析,发现存在农户参与积极性欠缺、政府内部协调效率低下、协同治理部门的缺位、各主体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乡村旅游后续发展。基于此,提出以下优化路径:健全公民参与制度与机制,激发农户参与积极性;建立旅游协同治理专门部门;推进旅游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各主体旅游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