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调整,其中最主要的调整为对其他所得项目的取消。这一次的个税调整呼应了理论界长期存在的对"其他所得"这一兜底条款取舍的争议,但在取消其他所得的项目时却也将一部分本不适合的分类项目塞入了偶然所得,让本就存在问题的偶然所得进一步的出现了核心概念模糊、外延扩张、沦为兜底条款的可能。针对个人所得税法上偶然所得扩围的现象和政策机理进行讨论,明确其应对策略,为个税改革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