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是公平竞争审查的子制度,具有构建有效市场、建设有为政府和维护公共利益等三个层面的应然使命和价值向度。当前,例外制度尚处于“强行政、弱法治”的1.0版阶段,适用的实体条件抽象模糊,程序规则不健全。为实现制度预设功能,需要将其升级改造成“弱行政、强法治”的2.0版。具体路径包括提升立法层级和完善适用标准、实施机制、责任机制等具体制度。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