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在微观上具有价值发现、回避风险的功能 ,在宏观上有助于完善一国的金融市场体系。但由于其高度杠杆性、复杂性 ,风险发生的突然性、传染性使市场参与者特别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个体风险可能会转化为对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对一国的金融体系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因此 ,要发展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就要建立并完善由政府监管、自律性组织监管和市场参与者自我管理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