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同治理县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考验地方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当前,县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存在纵向协同部门间权责界定不清、横向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不完善、责任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协同治理基本原则,亟待建立和完善协同预警响应机制、资源协同联动机制和善后处置机制,并明确多部门协同的政府主导作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协同作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等路径,提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协同监测预警与响应体系和社会组织支撑服务体系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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