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办发[2021] 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4月9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