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习生"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没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二倍工资"的风险,也不必为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还能帮助筛选未来的校园招聘对象,所以招用实习生的用工方式,深受企业欢迎。但这一用工方式的利好,必须建立在对劳动者身份查明的前提下。【案情简介】某知名快销食品(巧克力)销售公司,历来有在寒暑假以及其他节假日(情人节、母亲节、父亲节等)期间,招用大中院校在校实习生(以下简称实习生)作为临时促销员的惯例。该公司一般的做法是与各大中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