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中国实行新税则后,走私活动渐趋猖獗,为使海关打击海上走私时有界域可循,国民政府划定了缉私界线。各部门在划界工作中,对现代海权理论和划界原则进行了重新认知,采用国际通行的"毗连地带主义",确定了以三海里为领海界线,十二海里为缉私界线。缉私界线的划定是以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为依据,日本却以强权逻辑进行干预,使该制度的制定和推行大受影响。不过,值得肯定的是,缉私界线的划定与施行是国民政府积极运用国际准则维护海洋权益的行为,展示了其在现代国家建设与履行国家职责方面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