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传统乡村治理自发性、弱约束模式无法应对乡村发展失序、社区失灵的问题。乡村自愿组织整合经由“社区空间”形成的公共关切,通过向村“两委”输入而形成公共议题,并协助村“两委”协调村民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矛盾。社会关联度高的社区空间中的农民随着“乡—城流动”增加收入,进而提高了行动能力,积极支持自愿组织的活动,参与乡村振兴。然而,在约束性的治理场景中村“两委”和自愿组织就难以发挥作用,陷入“社区失灵”的困境,因而需要基层政府介入承担元治理的角色,弥补村级治理体系权威性不足的问题。这样,下沉的基层政府权力、村“两委”、自愿组织和村民几大主体形成了强约束和自治相配合的合作治理格局。这一多元合作治理网络实现了德治、自治和法治的有机组合,进而破解乡村治理失效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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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