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和内梅罗指数法对海宁市第二水厂水源水质进行了综合评价.单因子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3个监测断面中高锰酸盐、溶解氧、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数基本符合Ⅲ类水标准,总磷轻度污染.内梅罗指数法评价结果表明,2013—2017年,3个断面平均PIp值由1.841降低为1.134,泰山桥水厂由Ⅳ类转为Ⅲ类水质,杭申公路桥和丰士水泥厂桥虽暂未达到Ⅲ类水质的标准,但污染呈下降趋势,水质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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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