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数字经济发展底层逻辑的政治经济学解释,认为数字经济已成为人类社会完成工业化后的主体经济形态,客观上要求生产关系做出调整;同时,揭示了推动制度层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促进数字经济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原因。进一步分析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对税收职能、税制要素结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分享机制、税收管辖权等诸方面带来显著影响。据此,应推动传统税收职能转变、扩大税制覆盖范围、构建多元主体数字经济税收管理框架、优化数字经济税收分享机制、参与国际数字税收顶层设计等系统性变革,重塑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税收治理规则,巩固财政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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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