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财社〔2018〕4号各市财政局、民政局,体制管理型直管县(市)财政局、民政局:为更好地鼓励和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9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5〕69号)、《全省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贴息暂行办法》(晋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