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转可赎优先股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受到许多上市公司的追捧,但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转可赎优先股的确认与计量未做严格区分,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业绩"和"真实业绩"发生错配,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市值的正确判断。小米集团在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均处于持续增长的状态下,却因可转可赎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金融负债而产生巨额"亏损"。基于此,文章提出可转可赎优先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三种改进方法:其一,视为复合金融工具,分别确认负债与权益;其二,确认为金融负债,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三,确认为金融负债,披露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Non-IFRS)业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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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