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它包括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范围、问责程序、问责后果等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运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从行政问责制的内涵出发,通过研究行政问责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提出了建构行政问责制的主要对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能否制定一部《行政问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