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考斯加德认为,主体即主体根据道德律来构建自我的活动。人的实践身份负责解释人的个体性。然而,人的多重实践身份有可能造成实践两难。面对实践两难,作为普遍性原则的道德律不再能够指导行为,人必须做出存在主义决断,这个决断在主体性的基础上,构成自身的个体性。所以,自我构成既需要普遍的道德律,也需要个人在道德律的基础上作出个体性的抉择。康德主义是走在中途的存在主义,因为主体性必须落实在并兑现于自我的个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