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的土地征收程序应当具备保障公平、提高效率、化解纠纷、保护权益等功能,但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层面考察可发现,现行土地征收程序在功能发挥上存在障碍。究其原因,除立法偏差和法律实施的失范外,还有土地财政的驱动和违法成本低廉等深层次根源,因此,应当从价值目标的重新定位、程序制度的优化设计、法律实施的内外环境等多个层面通盘考虑,使土地征收程序的功能从应然走向实然。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