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本质上是从存在论、方法论、实践论和价值论四个方面将马克思自然观变革转化成今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基础,既有内容的增加和观念的更新,又有思维的转换与价值的推进,是在新时代条件下对马克思自然观的传承与发展。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蕴含的共在存在论原则和系统整体思维方式,是对马克思自然观存在论和方法论的时代擢升;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实践,是对马克思自然观实践论的时代拓展;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弘扬个体价值与人类价值的交互统一、中国价值与世界意义的内在一致,是对马克思自然观价值论的守正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