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时代农村土地管理法治改革面临法治市场化取向弱、权力本位性强以及城乡法治二元割裂等困境。改革思路在于疏通制度堵点,朝着私法自治与公法介入统一、福利保障和资产增值统一以及协同推进和允许差异发展的方向努力。改革实现路径在于推进农村“三块地”配套改革、“三位一体”土地综合整治和优化土地管理法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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