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诺德创作于不同时期的《1853年诗集序言》、《奥伯曼重现》以及《华兹华斯》三篇作品体现出对“喜悦”之含义的建构。19世纪50年代的《1853年诗集序言》强调崇高的行动是诗之悦的源泉,60年代的《奥伯曼重现》将基督教情感视为喜悦与崇高的根基,70年代末的《华兹华斯》借由诗之悦探讨诗歌的宗教性功能。在不断深入与修正的过程中,阿诺德始终强调“喜悦”的伦理基础:它是评判杰出作品的试金石,是宗教情感的本质,也是实现社会理想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