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举世瞩目之中,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按动电钮,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然后语气铿锵地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庄严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当日,时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将公告及表达建交愿望的公函迅速送达各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