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幼儿园教师在开展儿童行为观察时长期存在着重主观经验、轻理论指导,重表面分析、缺内在联结,重行为结果、轻发展过程等问题,这与我们一直以来把教师的观察能力仅视作一种专门的教育技能有关,致使教师不能从其根本价值出发更好地思考什么是观察以及如何观察。儿童行为观察能力应是教师需要具备的基本综合素养,教师应在理性认识观察与理解限度的基础上,拓展观察的思维视域,强化观察对象之间的联结,优化观察方法与技术,提升在观察中的个体准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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