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最新立法成果。该条例包含的一些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应该被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借鉴。我国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而相关立法又不健全,使得网购消费者在保护自身权益时得到的支持有限。应该明确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主管机关,采取"一站式服务"原则,同时完善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