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肺结核病漏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结防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抽取12家医疗机构2015年全年的诊断记录与大疫情系统和肺结核病专报系统进行对比,确定各医疗机构肺结核病漏报率,并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12家医疗机构肺结核(含结核性胸膜炎)的总体漏报率为23.06%;各级医疗机构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4.935,P <0.001);肺结核病非定点医院的漏报率高于定点医院(χ2=74.209,P<0.001);放射科漏报率(100.00%)高于门诊(25.75%)、住院(20.70%)和检验科(9.85%)(χ2=44.325,P <0.001);结核性胸膜炎的漏报率(84.82%)高于肺结核(不包含结核性胸膜炎)(13.85%)(χ2=614.558,P <0.001)。结论肺结核漏报现象非常普遍,应该引起结防机构的重视,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医疗科室精准施策进一步做好肺结核病上报工作,以降低肺结核漏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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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