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某院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该院2010-2013年从病房及门诊收集的并已上报到国家ADR监测中心的236例ADR进行分析和归纳。结果:静脉滴注给药占所有ADR例数的73.73%,是引起ADR的主要给药途径;抗菌药物及中成药是引发ADR的高发药物,其余依次为循环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神经系统药物等;从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观察,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33.05%,全身反应占22.88%,胃肠道反应占10.17%;可治愈与好转的ADR占99.15%,死亡及长期昏迷各占0.42%。结论:ADR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ADR虽然有一定不可预见性,但在实际临床用药中,加以注意是可以避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