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了2022年10月28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通过,并经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简称《深圳市任免条例》)。笔者进行了仔细阅读,觉得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依法有所突破,绝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类似任免办法或条例也少有涉及,值得借鉴。(一)依规明确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位的代理。依据地方组织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五十五条)或“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缺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