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利益共享”理念引领农地多元产权主体间剩余利润合理分配,是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路径。在回顾农地多元产权主体相关文献基础上,依据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界定三权分置下农地“所有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及“经营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并解构农地多元权利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结合农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共建、共营、共享三个发展阶段,从利益关系形成、利益价值共创、利益分配共享层面构建农地多元权利主体利益共享机制,以期助推新一轮农地制度改革向资源共用、收益共享、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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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