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船舶在期租状态下发生共同海损通常涉及多个当事方,本文通过对一个存在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使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共同海损的分摊问题。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简称G.A.)这一名词自1799年在英国某次判案中被法庭首次使用以来,就以不同的章节形式出现在各国海商法中。本文将要分析的这个案例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发生在船舶期租租出期间,同时涉及转载运输。

  • 单位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