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由于环保公益组织的经费来源不足、激励性政策不完善、起诉主体门槛设置偏高、收集提供证据的能力不足导致举证困难等原因,使得环保组织起诉主体地位日渐式微。优化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路径,需完善保障机制,解决公益组织资金短缺问题;强化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责任;制定激励性政策,激发公益组织的起诉积极性和企业捐赠公益诉讼意愿;降低公益组织成为适格原告之门槛,赋予公益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强化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责任,提升公益组织的调查取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