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泉州刺桐大桥、广深高速公路项目脱胎于相同的时代背景,经历了相似的经营机遇与挑战,但前者以政府提前回购而宣告了PPP模式的失败,后者表现出了持续的经营能力。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研究了两个项目不同结局出现的原因、机制。研究发现,和广深高速公路相比,刺桐大桥项目的初始协议粗糙简单,不仅没有为合同再调整创造有利条件,还使后续谈判失去保障和基础。进一步研究发现,刚性合同条款并不能应对PPP项目经营期出现的各类风险;而特许期限、通行费率、服务供给、利益分配、政府信用等方面的柔性设计及其落实,提高了PPP项目的风险应对能力,决定了PPP模式运营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