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区域供热服务为例,从业务主体、业务模式和项目资产所有权与控制权三方面,论证了实务中部分类公共产品项目的关键要素不论在合同形式还是业务实质方面均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保持一致。因此,笔者认为,符合“双特征”与“双控制”的类公共产品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更能反映合同实质和业务性质。

  • 单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