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种人”最初将“文艺自由”放在作家和左翼批评家的对立逻辑中展开。周扬和胡风稍后将文艺的阶级性和真实性联系起来,提出“主题积极性”命题,以艺术真实论拆解“文艺自由”理论根基。“第三种人”则更新己方观点,他们反对限制题材,认为只有“文艺自由”才能保证艺术真实。周扬和胡风将马克思主义对自由和必然的论述挪用到文艺领域,深化了对“文艺自由”的哲学理解,但具体论述并不一致,且对“本质”的理解不尽相同,这是他们论争过程中发生矛盾及引起典型论争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时代和理论局限,双方没能有效回应一些质疑,但关于“文艺自由”的理论对话给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建设带来了一些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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