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纪委、监委两机构合署办公是整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核心内容,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文指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结构样态表现为同样的人员服务不同的机构、同样的人员适用不同的规范、同样的人员行使不同的权力以及同样的人员接受不同的领导。当前,纪委监委的合署办公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存在须进一步确保纪委执纪与监委执法的适配、须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效能、须进一步规范"四种形态"定性和转化的标准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建议从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纪法完美衔接,强化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突出精准运用、着力规范处分标准等三方面进行优化。

  • 单位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