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二程(程颢、程颐)看来,“仁”作为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体现在日常人伦中的、通过行动可以实现的道德目标,而孝悌就是实现这一理想的初始阶梯。行孝悌本身就是在行仁,就是在朝着“仁”的目标迈进。也就是说,行孝悌,不仅使自己成为了“人”,而且成为具有“仁”德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二程释“为仁”为“行仁”,不仅包含了人之为人的问题,而且要求人们落实行动,进行道德践履,实现言行一致,其伦理意义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