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日益成熟、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上市公司中管理者和大股东的自利行为仍然频频发生。文章以2008—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管理层能力与企业双重代理成本的关系,并考察股权激励对其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一是管理层能力与企业双重代理成本显著负相关,具体来说,管理层能力每增加一个标准差,第一类代理成本会降低2.20%,第二类代理成本会降低0.12%;二是管理层持股是一把"双刃剑":管理层持股能够加强管理层能力对第一类代理成本的抑制作用,但会削弱管理层能力对第二类代理成本的抑制作用。文章的研究结论为上市公司建设管理团队、设计激励契约和保护股东利益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