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推进,一些地方和部门先后进行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资制度试点。但现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基本工资缺乏激励性、津贴补贴缺乏规范、一次性奖金激励力度较低、试点地区工资制度合法性不足等问题。在制度运行方面,还存在基本工资调整和发放不及时、津贴补贴设立和调整缺乏规范性、奖金发放口径和保障程度不一的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重点是要建立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相对应的工资制度,使每一职级层次对应一个职级工资标准,使职级工资成为基本工资的主体,工资水平向基层倾斜。同时,应设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建立津贴补贴定期调整机制,整合奖励性津贴和一次性年终奖,发挥工资待遇的激励和保障功能。
-
单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