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了从美国引进的累积投票制,在我国实际应用中存在不能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效益甚微的现象。结合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公司法中的效率理论,应该合理运用小股东权利益受损后的事后救济、市场自发调节等机制,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