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鉴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杜赞奇"文化权力网络"理论、格尔茨"道德互动"理论,以"衣冠禽兽"成语为实验文本,解释法律与语言道德互动的共时表象与历时脉络,求证法律语言与纯粹语言学之间的本质区别,说明法律语言并非纯粹的"符号系统"和"普遍交往",而是一种象征性权力工具,进而主张道德羼入既是法律与语言互动的前提,也是促使法律语义发生歧变、改写的动因和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