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受行业、政治环境、外部因素影响而面临人权风险,预防人权风险、承担人权责任,成为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企业人权责任经历了规制主义和共治主义的交错发展,从《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开始走向“多中心治理”,成为全球企业必修的课题。当前,中国企业承担人权责任在能力建设、行为模式转换、同利益相关者关系建设等方面面临挑战。中国应当制定并且执行相关法律与政策,加大对人权责任的宣传以监督和强化企业的负责任行为;企业应当履行人权尽责,注重同东道国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增强能力建设,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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