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依据作为裁判的准绳,其中一大部分的变动牵引着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有着难以估量的社会影响。我国行政法渊源问题在经历10-20年的探讨之后,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层面还有冲突的出现。行政法规是否被排除出民事纠纷法源的序列?行政法规的法源地位又该何去何从?文章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试图寻找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