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正式行政制度止步于县的传统中国,看似“皇权不下县”背后却蕴含着特定的制度设计,清王朝不断完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互动的机制,探索低成本的乡村治理方案,从而建立了兼具官民色彩的乡里制度。清王朝将乡里制度视为推动皇权下县的重要途径,以乡里制度沟通国家与乡村、官方与民间,推动王朝国家的基层政权建设。站在国家权力向乡村渗透的单一向度,部分学者围绕“皇权下县”与否展开讨论,从而忽略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双向性。如果超越乡里制度的宏观研究框架,从区域性的个案来看,下县的国家权力已经不是单纯的皇权,乡村社会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受众,清代乡里制度的实践运作是国家政权与乡村自治组织相互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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