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教财[2021]1号各试点市、县(区)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