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西方的法律传统存在很大的差别,其中西方的法律传统是随着商业的发展逐渐产生和发展的,现代法治是基于自由贸易,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状态;而我国的法律传统是基于儒家礼教思想以及皇权律令发展起来的,在法律治理的过程中提倡人治。由于中西方文化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法治上我国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必须要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法治传统为基础,建立更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司法体系。文章主要对法律传统中法治传统以及改革对策进行分析。

  • 单位
    国防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