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监管失职罪存在刑罚适用必定性、严厉性缺乏的现实问题。为有效化解本罪的司法适用困境,应当从分析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多方面成因入手,在此基础上施以针对性应对策略,采取明确责任认定标准、推行专业分流办案的方式降低犯罪暗数,着力打破地方保护掣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提高刑罚适用必定性和严厉性,并适当调整法定刑配置以扭转刑罚适用过于轻缓的局面,从而有效规制环境监管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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