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依托民间信仰及民俗节庆而存在,蕴藉丰厚文化信息的冀中音乐会,作为研究该区域音乐的活态资源与理想样本,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后经近百位学者七十余载的上下求索,形成了研究成果丰硕的“冀中学案”(1)。其中,既有研究主要侧重于民族音乐学田野调查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探索,而关于音乐会与伦理之关系问题则少有论及。从周公“制礼作乐”,再到儒家“乐与政通”“乐和民心”“乐者敦和”等礼乐思想的阐发,均对音乐在劝人向善、移风易俗、辅政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