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当前的低生育水平问题,我国近年来几度调整生育政策但收效不佳,婚姻作为传统意义上的"生育前战"备受关注。结合贝克尔的"婚姻市场""家庭分工"等新家庭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可得,当代城市女性在婚姻市场中迟迟推延结婚年龄或不婚是婚姻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过高,个人收益不明显且家庭收益不明确,婚后存在法律风险所导致。解决该问题的根本在于进一步倡导社会范围内的两性平等,并落实在法律保障和舆论观念上。应当提高对家庭部门劳动的重视程度,通过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与家庭观念,保障两性的婚育自由,缓解"婚育一体化"带来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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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