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利益群体之间日益增多的矛盾和冲突,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严重挑战。能否将各种社会利益主体纳入制度化管道,协调不同矛盾,形成公共政策,成为党和政府必须具备的治理能力。宁波北仑区建立的"区域和谐共建理事会制度",继承了当下国家-社会关系中的法团主义色彩,又与基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基层政府与各种社会利益主体良性互动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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