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从中谋取利益。有的是为本人或亲属谋取利益,如有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与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本身或亲属有直接关系,他们能够从中受益,通过干预插手获得政府奖励、资金支持等。有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接受他人请托干预插手项目的立项评审,使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立项等。干预插手本身就是变相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对于此类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