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印发的《泉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自2023年春季起,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将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提高至1万元;到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力争实现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不低于1万元。该《意见》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旨在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见》强调,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也是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沟通的桥梁。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